关于仙居县第二批名医工作室及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仙居县卫生局文件
仙卫〔2015〕29号
关于仙居县第二批名医工作室及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医疗行业优秀人才引领作用,在全系统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根据《仙居县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仙人才领[2011]2号)精神,现就做好仙居县第二批名医工作室及培育对象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名额和条件
仙居县第二批名医工作室及培育对象遴选面向全县卫生系统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名医工作室及培育对象遴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新增的名医工作室原则上在仙居县首批名医工作室培育对象中产生。仙居县首批名医工作室管理周期考核合格以上者,工作室领衔人本人提出申请,可作为仙居县第二批名医工作室领衔人建议人选。
申报对象为全县卫生系统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符合条件的临床医生。申报仙居县第二批名医工作室及培育对象领衔人必须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热心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台州市杰出人才、终身拔尖人才、拔尖人才,县拔尖人才,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市“21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人员;
(2)省、市级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带头人,县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台州市名医、名中医、县十大名医获得者;
(3)在本学科领域内公认度较高,在台州市乃至全省有一定知名度,获得市级以上政府命名的荣誉称号。
二、遴选程序
1、推荐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医生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仙居县第二批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及培育对象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公示后报县卫生局。
2、审核评审。县卫生局对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会同县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组根据推荐人选的学术思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及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仙居县第二批名医工作室及培育对象建议人选。
3、批准公布。仙居县第二批名医工作室及培育对象建议人选,经县委人才办同意,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1.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原则和有关要求,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把那些符合条件、业内公认的学科带头人遴选出来。
2. 各推荐人选必须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申报表”连同有关材料一式12份,上报县卫生局人事科,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文档和推荐人选电子照片。联系电话:87797011。
附件:仙居县第二批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及培育对象申报表
仙居县卫生局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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