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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仙居县人民医院制定“三重一大”议事机制的通知

时间:2019-01-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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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人民医院制定“三重一大”议事机制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87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仙居县人民医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一是制度内容。即“三重一大”:1.重大决策事项。凡涉及医院重要事宜,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在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内;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后备人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层次人才等;3.重大项目安排。涉及医院重要基础设施、大宗物资采购,重大投资等重要项目都需集体决策;4.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包括预算内或超预算大额资金的使用,对外重大支援、赞助等大额度资金。

二是决策方式。在“三重一大”范围内的决策事项,应视具体情况选择讨论方式。讨论形式有院长办公会、党委会,以及必要时的职工代表大会,重大事项需上报县卫计局。

三是决策程序。1.酝酿决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具体情况、相关规定,走规定流程,提请会议讨论决定,领导班子经过协商后确定议题;2.集体决策。须半数以上成员参加,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会议记录留档,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3.决策执行。经集体决策后,领导班子明确分工,如无特殊情况,无条件服从执行。

四是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及时报告;院纪委或纪检监察室加强督查力度。

五是责任追究。未按规定上报、漏报或瞒报,擅自泄露等,应追究责任。1.领导集体责任:情节轻微,在专题会议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限期纠正;情节较重,作出书面检讨并承担相应责任。2.个人责任:情节轻微,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直接责任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等;情节严重,在查明情况基础上,依据相关条例给予处分。若涉嫌违法的,则移交司法机关。

 

 

仙居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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