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试行价格表的公示 时间:2021-06-25 浏览:次 分享到: 根据台医保联发[2021]15号文件规定,台州市新增77项医疗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附件),我院拟将执行上述收费项目,根据文件规定,应在执行10个工作日前公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5日至7月8日止,公示期间将接受社会监督! 仙居县人民医院 浙江省人民医院浙东南院区 2021年6月25日附件1台医保联发〔2021〕15号.pdf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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