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告知 时间:2012-11-25 作者:宣传科 浏览:次 分享到: 2012年12月1日0时起,我院将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届时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将实施零差率销售;同时根据省卫生厅及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调整部分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拟提价项目:一般挂号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以后来本院就诊的病友,请随身携带医保卡、农保卡和身份证,请相互转告。谢谢配合! 另外,为配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规范诊疗秩序,12月1日起到我院就诊的病友请先挂号,按就诊流程有序就诊。(挂号隔日作废)谢谢配合!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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