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三乙--财务科积极做好医疗价格调整工作
2023年3月14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文(浙卫发函〔2023〕36 号),我院顺利通过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确定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根据医疗服务价格及医保政策规定,我院在2023年3月21日零时医疗服务价格标准顺利切换,开始按三乙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为做好此项工作,财务科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一方面与相关兄弟医院联系了解物价调整及报销比例调整调价流程,并着手梳理我院需调价的成人及儿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梳理,确定了此次调整涉及到的项目共2755项。另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科室衔接,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如联合医保办公室主动与县医保局对接升级时点及注意事项,与信息科、卫宁公司合作进行物价调整测试等,此外财务科还召开科务会,在会上要求各收费员为物价调整事项做好宣传与解释工作等。
为确保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及报销比例的准确执行,3月21日,财务科又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到三东、四东、六东、收费处等走访,了解价格执行情况。经以上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我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及参保人员报销比例调整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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