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的通知 时间:2021-11-23 浏览:次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台政办发〔2014〕146号)、《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台政发〔2015〕17号)精神,为进一步保障我市健康重点人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新增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等四个门诊特殊病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请见附件),请遵照执行。附件>>>台人社发新增特殊病种〔2018〕95号.doc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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