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清廉医院”,让患者更满意!

时间:2018-10-17 作者:宣传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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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晚,我院在卫计局七楼召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专题讲座,我院全体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讲座!讲座由党委书记柯群智主持,由中共台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李文伟授课。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决定
 
     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决定》,近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就扎实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提出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是推动“健康浙江”“清廉卫生”建设再深化,努力打造党风清正 、院风清朗、医风清新的清廉医院。
     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全省各级各类医院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体系、清廉教育体系、防治腐败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医德医风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犯罪案件增量明显下降。到2035年,各项长效制度成熟定型,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得到根本治理,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有序,公权力运行阳光高效,医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筑牢稳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清廉医院全面建成。
 
我院清廉医院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仙居县委关于推进清廉仙居建设的决定》(仙县委发〔2018〕47号)精神,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8〕49 号),仙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仙居县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积极开展“清廉医院”建设活动。
 
1.动员大会如期召开。
我院于2018年9月27召开“清廉医院”建设动员大会,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清廉医院”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要求、主要内容,做到全员宣传发动,人人积极参与,引导和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清廉医院”建设中来。
 

 
2.出台了《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
并将文件及时印发给各支部、各科室。为了扎实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保证建设效果,特建立清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
 
3.开展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廉医约谈工作。
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自上而下层层推进,督促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约谈工作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约谈分管线条的中层干部,纪检监察室按要求做好记录。
 
(1).认真贯彻院部及职能部门各项工作部署,熟悉掌握科室运行动态,带领全科医务人员出色完成科室工作任务。
 
(2).高度重视科内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率先垂范,依法依规,秉公办事,廉洁行医。
 
(3).严格遵守卫生部行风建设“九不准”、“八不准”规定,自觉抵制各种形式商业贿赂。
 
(4).根据国卫医函〔2018〕186号,关于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5).严格遵守台卫发〔2018〕108号,关于台州市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的各项规定,做到“四必须、四不准、四严格”。
 
(6).“清廉医院”建设活动要求和内容。
 
4. 制定并出台了《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办法(试行)》。
 
为规范医院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医院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遏制招投标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从招标采购流程的“经济效益和市场调研、标书制作、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评委抽取、开标过程、评标过程、中标结果、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十个关键环节入手,细化为37个具体环节。采购、财务等相关科室负责向纪检监察室提供本办法规定的监督环节中所需的表单、报告等资料。
 
5. 制定并出台了《参加各类商业赞助性学术活动的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的审批手续,避免由医疗器械、药品生产或销售企业赞助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可能导致的不公平竞争以及廉政风险,维护医院良好形象,院部特制定了本规定,要求全员职工遵照执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根据“清廉医院”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围绕主要目标,积极开展各方面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水平,促进医院行风的根本好转,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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