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院按新的价格系统实施收费管理
到8月31日止,我院顺利完成了2012年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系统维护工作,9月1日起将按新的价格系统实施收费。
根据浙价医[2012]201号文件精神,我院需对40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和完善,项目涉及护理、注射、医技、治疗、手术、针灸、推拿等医疗类别,是2007年以来最大范围的一次调整。为保证医疗活动和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动员全院干部职工加强对该项业务的学习。分管价格工作的陈亚琴副院长则时刻关注工作的进展,多次莅临财务科指导,参与新增和完善医疗收费项目的研讨,督促该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新的价格系统正常实施。(顾忠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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